提高社会守法诚信意识,服务“保增长,扩内需、调结构”是一项大局工作,为结合我县实际,切实抓好“诚信兴商宣传月”各项工作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加强组织领导,提高协调服务能力
1、成立县“诚信兴商宣传月”活动领导小组,由县政府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,县宣传、发改委、卫生、商务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,由县工商、税务、广电、食品药监等部门负责人和八个乡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,下设办公室;由县商务局局长达瓦次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。具体如下:
组 长:白玛多吉 县政府副县长
副组长:刘 国 军 县发改委主任
强 巴 县广电局局长
廖 玉 红 县卫生局局长
达瓦次仁 县商务局局长
成 员:巴桑次仁 县工商局局长
嘎 多 县税务局局长
扎 西 县电视台台长
旦 巴 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
八个乡(镇)人民政府 负责人
旦增拉姆 县农行副行长
朗 嘎 县移动公司负责人
达瓦次仁 县电信公司负责人
次 仁 县加油站负责人
刘 彦 云 县加气站负责人
2、每年9月份是国家规定的“诚信兴商”宣传月,结合我县实际,为了更好的深入开展宣传工作,确定9月5日为我县领导小组各单位、企业诚信兴商宣传月“集中宣传日”。要求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地点,开展集中宣传;在领导小组安排的路段悬挂横幅,形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、声势浩大的宣传阵容。
3、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,组织协调宣传月各项工作和衔接“集中宣传日”事宜,负责向组长汇报工作开展情况;及时制定工作落实方案,撰写简报,总结并上报。
二、宣传重点
1、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;
2、有关市场监管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、法规;
3、信用基本知识;
4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;
5、我国商务、价格、卫生、税务、工商、质检、广电、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开展诚信建设的进展情况,取得的成果和有益的经验;
6、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知识;
7、企业通过诚信经营扩大销售,提高效益、赢得竞争优势的经验;
8、重大违法违规、商业欺诈典型案例。
三、工作要求
以国家四部委一署六局三会联合颁布的商秩发〔2009)288号文件精神为主,建立工作机制,制定具体活动方案,加强组织领导,落实公工作责任,统筹兼顾,齐心协力,创造性的开展宣传月活动。
宣传月期间开展的各类相关宣传活动,要统一使用“诚信兴商宣传月”活动标识如图:
附件1、2009年“诚信兴商宣传月”主办单位开展的主要活动
附件2、县“诚信兴商宣传月”集中宣传日具体活动
贡嘎县商务局
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 |